第72章 统治的“法典”(3/6)
宣冲冥冥中确定:二十一世纪网民就是这样,能看到工业突破明确绩效的,无条件将其君子化,而那些没有绩效,本能的认为其是小人,得防着。
...从工作态度,到生活作风.....
完成认定宣冲是君子,至于王刺劫则是嗤笑宣冲是圣骑士。
因为他根据宣冲的行为来定性。毕竟那天宣冲把“那一对薄皮大肉包”遣送到特别看押所。
宣冲认为自己不是君子,是因为知道自己的本性,差一点就把持不住了。
话说那个叫做瑟琳娜的女孩如同理想化的埃及公主一样,皮肤细腻,长腿,五官精致。而且胸襟峥嵘。就这不动心吗?宣冲:我要真的还是宅男,早就抱走了。
只不过因为宣冲现在要办大事,决定自己必须“压枪”。
...小心眼的宣冲一度怀疑王刺劫想要夺自己....
宣冲逻辑:神是不能被破防的,而君主是不能被任何玩物收买的。
一旦君主表现得自己可以被诱惑,代表君主这儿权力可以被购买,进而神圣性就会被质疑了。
当罗马禁卫军杀死皇帝、事后拍卖皇位并成功售出后,皇位被标上价格,罗马皇帝便失去了神圣性。
目前宣冲牢牢把持着整个樾山县的控制权。
即便王刺劫现在是大将军,他手下的士兵最终效忠的还是樾山县县尹镔(宣冲)。因为宣冲表现出公正。
军士们搏命是为了拿到血酬,而任何血酬都需要裁决。绝对理性、不受诱惑,不会因“将士在远方,谄媚者在近侧”而厚此薄彼的裁决者,是一切暴力集团的刚需。
宣冲维持的“权谋”没有电视剧那么复杂。
宣冲稳权的原则:不需要刻意的打击谁,拉拢谁,只需要表现出近乎“神性”的不被任何诱惑干扰,那么权力就牢牢地在自己手上。
...定下制度...
宣冲现在趁着自己的“神性”还能压制开拓军内部的人心,着手制定法典,以利用法典来稳固权力。
整个法典重修过程中,直接将治下民众按“军”“民”“奴”分为三个部分。
其中军队采用绝对法家制度,实行严格管制,所有战利品都要统一分配,即使是指挥官,在行使战利品处理权时,也需在军事物资体系上留下官方文书;而爵位越高者触犯军法,其处罚上限越高,在某些大罪情况下还会实行
连坐制。
在办公大楼的宣冲对此严重批评了和自己开玩笑的王刺劫:别以为你是我“弟弟”,我就不搞你。
至于民法,则是管理士兵们的父老家人相关事务的法律。
在这一块宣冲针对颖国的律法进行了放松,尤其是惩戒,不再由官府一言决,而是由族中乡老来决定;目前樾山县没有乡老,便由伤残归家的军士们来决定。(基层吏治舞弊是难以避免,对此宣冲参考现汉,进行道德、年龄
评选,且启动无限责任制。)
至于奴法,则依旧按照颖国的旧法,即针对全家没有参与军功的迁户们的法律。执行权由县尹专门负责。
...搞定刺头...
宣冲制定完法律后,自然是拿给王刺劫来确定。
王刺劫:不错不错,完成了法律存在三要素。
宣冲:三要素?
王刺劫:我上学时政史课的内容,制定法律为统治服务遵循的三要素。
1:维系暴力层级威慑,2:合理的划分不同等级权益分配,3:明确所有人应当在社会中应当靠拢的主流价值观
